為進一步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增加已婚待孕期、更年期保護,并首次將女職工全孕程保護納入其中。
《特別規定》主要就女職工勞動保護范圍、落實勞動禁忌規定、細化勞動保護措施、強化防止性騷擾和衛生保健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5個方面作出規定。
據介紹,在國家規定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四期”保護的基礎上,《特別規定》增加已婚待孕期、更年期的保護,對女職工的保護更加全面具體!短貏e規定》首次將女職工全孕程保護納入其中,對于懷孕不滿3個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且上班確有困難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安排其休息。
此外,還規定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應當就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與工會開展集體協商,并訂立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或者在集體合同中專章規定女職工特殊保護內容。若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女職工可依法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工會、婦女組織投訴、舉報、申訴,收到投訴、舉報、申訴的部門或者組織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
(摘自 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