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精神,加快推進我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提高勘察設計資質資格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現就推進勘察設計資質資格電子化管理有關工作通知。
住建部再發通知"四庫一平臺"業績補錄窗口即將關閉,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任何企業補錄申請!
一、實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網上申報制度。
二、加強對申請勘察設計資質企業所報注冊人員社保信息的審查。
三、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快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信息整合和對接,加強本地區工程項目數據庫建設。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項目信息補錄工作,將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數據全部納入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實時對接聯通,并保證上傳數據及時、準確、完整。
對申請建筑行業、市政行業及其相應專業(人防工程專業除外)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包括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同時申請的相應設計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在資質審查時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四、申請資質企業和申請注冊人員電子申報材料格式和內容應當分別符合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網上申報和審批系統、“注冊管理信息系統”要求。
五、申請注冊人員和申請資質企業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若發現申報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承諾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我部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行為記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對社會公開。
六、加大對舉報投訴的查處力度。
七、加強資質動態核查。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每年以不低于5%的比例對本地區勘察設計企業資質進行動態核查,重點核查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存在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及注冊人員被撤銷、吊銷注冊執業證書的企業。經核查已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整改期一般為3個月,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依法撤回相應資質。其中,對由我部審批的企業資質,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撤回資質建議及相應材料報我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