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
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2)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3)工作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重復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4)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兩根及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接。
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
垂直接地體宜采用熱鍍鋅扁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和鋁材,垂直接地體的間距一般不小于5m,接地體頂面埋深不應小于0.6m;水平接地線為熱鍍鋅扁鋼40X4、Φ12圓鋼。
(5)施工現場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腳手架應按規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30Ω。
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保護零線必須同時作重復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