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id="7jvfb"></p>

    <strike id="7jvfb"></strike>

    <p id="7jvfb"><ins id="7jvfb"></ins></p>
      <span id="7jvfb"></span>

        <th id="7jvfb"><rp id="7jvfb"><ruby id="7jvfb"></ruby></rp></th>

        <video id="7jvfb"></video>
        新聞資訊
        公司快報
        媒體聚焦
        行業信息
        媒體聚焦
        從法律風險管理的角度針對營改增施工企業合同操作指引

        點擊數:6801  時間:2016/12/9

            建筑行業管理比較粗放,平均凈利潤不過是2-3%左右,營改增后或將導致凈利潤率大幅下降。營業稅屬于價內稅,稅款包含在商品或價格之內。如果不做特別約定,營業稅一般由服務的提供方或者無形資產的轉讓方承擔。而增值稅作為價外稅,一般不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由于增值稅稅率相對于營業稅稅率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對方轉嫁稅負,服務提供方或者無形資產的轉讓方稅負將明顯上升。因此,合同的正確簽訂在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中將起根本的作用。故有必要對相關合同中的價格條款進行審查,并且應當要對企業相關合同范本進行修訂。對于老協議做好與相關合作方的溝通協調工作;簽訂新的合同協議,必須體現營改增給甲乙雙方相互關系帶來的新變化,反應增值稅征收管理的新要求。


            由于增值稅發票的特殊性,應當將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一項義務列入合同的相關條款,此外,考慮將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開具與收付款義務相關聯。例如,明確僅在收到合規發票條件下,才有付款義務。關于投標報價問題,根據增值稅是價外稅的屬性,企業應當形成本企業自己新的投標報價策略方案。對于企業來說,目前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個方面,對生產經營的流程(包括工程投標報價、合同協議管理、貨物勞務采購、發票管理傳送等管理環節)進行全面審查、改進內控制度及合同范本;第二個方面,對企業新修訂制度辦法進行培訓消化。


        對合同范本的修訂及合同的履行應注意的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基本信息的約定
        (一)納稅人種類信息
        風險提示:未明確納稅人身份帶來的稅收損失風險。
        根據納稅人經營規模及會計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計算增值稅時,一般納稅人按照適用稅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按照征收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財稅〔2016〕36號文的規定,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例如,房地產一般納稅人企業銷售或者出租房地產老項目;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建筑服務等)。由于兩者在增值稅計稅方法、稅率(征收率)上存在差別,其增值稅稅負也有所不同,納稅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身份。對于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而言,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則應按照規定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種類不同,適用的計稅方法、稅率、開票方式等均會有所區別,具體來說,一般納稅人應當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特定行為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可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應當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可申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17-19條)。因此首先應識別納稅人的身份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操作指引:增加納稅人身份條款。如對方是一般納稅人,可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建議結合項目成本、利潤等因素綜合考慮,選擇一般納稅人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企業。
        (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信息
        風險提示:因信息不全或信息錯誤造成的發票風險
        操作指引:可在合同中增加雙方詳細信息欄,要求填寫企業名稱、稅號、賬號、開戶行、地址、電話等詳細信息,避免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出現錯誤。


        二、應稅行為的約定

        風險提示:應稅行為未明確或不完全列舉造成的適用風險
        操作指引:增加應稅行為類別條款。例如:
        施工總承包合同:建筑服務
        工程總承包合同(EPC):建筑服務及現代服務(勘察設計)
        施工分包合同:建筑服務
        設計合同:現代服務(勘察設計)
        采購合同:貨物銷售
        租賃合同:現代服務


        三、稅率或征收率的約定


        《辦法》15、16條1.一般計稅方法:建筑服務11%、現代服務6%、11%、17%、貨物銷售17%
        2.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3%
        風險提示:混合銷售、兼營項目中的從高適用稅率風險
        操作指引:
        1.增加適用稅率條款。
        2.如同一個合同中包含多種項目,則涉及到混合銷售、兼營行為,應進行分別核算,否則可能從高適用增值稅稅率:可在合同中將不同項目的報價分開,以適用不同的增值稅稅率。
        以工程總承包合同為例,在合同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工程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等行為,按照應稅行為分類,勘察、設計屬于銷售服務中的現代服務,施工屬于銷售服務中的建筑服務,兩者稅率不同。
        第二,區分勘察、設計、施工費用:一般工程總承包合同,通常對勘察、設計、施工費用不加以區分,而概括為工程價款之約定,或者約定勘察、設計費用視為包含在工程量清單或者工程價款中。該情形將導致無法區分屬于現代服務之勘察、設計的銷售額,以及屬于建筑服務之施工的銷售額,進而影響建設單位進項稅額的計算。倘若不加以區分,建設單位以及稅務機關將要求從高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該要求符合《試點辦法》第39條兼營行為未分別核算從高適用稅率之規定,顯然將增加施工企業的稅負。
        第三,分別約定勘察、設計、施工之應稅行為的稅率或征收率及稅額。


        四、價款、稅額的分開約定

        根據《辦法》第53條,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列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如收取與應稅行為有聯系的價外費用,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確列舉價外費用及相應的開票義務。
        風險提示:價外費用的繳稅風險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增值稅納稅人的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收費,但不包括以下項目:(一)代為收取并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二)以委托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对鲋刀悤盒袟l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部分項目不包括在內)。在交易合同的內容上,收取的與應稅行為有聯系的定金、訂金、誠意金及VIP會員費等,存在計入價外費用,繳納增值稅的風險。
        合同條款舉例:
        在采購清單報價總額(含增值稅)以外收取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費用,依據稅法規定,視為價外費用(含增值稅)。
        乙方收取價外費用的,需依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關于發票的相關約定


        風險提示:發票不合規、不真實造成的稅收損失及法律風險
        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企業,可以通過進項抵扣降低稅負。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分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完稅憑證等。其中企業應重點關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問題,要嚴格管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質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到抵扣環節,取得不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增值稅發票不合規,都將對受票方造成法律和經濟損失。營改增后可考慮將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一項合同義務列入合同的相關條款,同時考慮將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開具與收付款義務相關聯。例如,明確僅在收到合規發票條件下,才有付款義務。由于增值稅是以票控稅的典型,在明確價款支付條款的同時,應明確開票及開票信息條款,防范由于開票錯誤等涉稅風險發生。
        操作指引:
        1.明確約定發票種類、開票主體、開票時間、發票的合規性
        發票種類: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開票主體: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開票時間:發票開具時間不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原則上以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或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或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但先開具發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先收訖銷售款項的,后開具發票的,以收訖銷售款項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保證開票的及時性,取得發票用于抵扣的時點非常重要,如果當期,銷項稅額過多,需要及時取得的進項稅發票予以抵扣,因發票開具較晚而沒有用于抵扣,則會造成當期稅負增加,后期抵扣時,造成留抵進項稅額過多。
        發票合法合規性: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發票及付款的先后履行義務
        將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開具與收付款義務相關聯,即先開票后付款,如不開發票有權拒絕付款。
        3.明確約定提供發票義務的違約責任
        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后果非常嚴重,最高面臨無期徒刑的懲罰,因此在合同條款中特別加入了虛開條款。如果對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不僅要約定由對方承擔賠償責任,而且必須明確不能免除其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因此應在條款中約定違反發票合法合規性、真實性等違約責任。
        合同條款舉例: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前(開票時間),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種類),并提供稅務機關核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供甲方查驗,以證明發票的真偽。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順延付款時間(先后履行)。因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發票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開具發票,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違反發票合法合規性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開具可以抵扣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因乙方開具發票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違反開票及時性的違約責任)
        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必須確保發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實,相關材料品目、價款等內容與本合同相一致。因發票票面信息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稅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違反發票真實性的違約責任)


        六、關于“三流合一”及法律憑證的要求


        風險提示:虛開發票或收到虛開發票的稅收損失、行政處罰及刑事責任風險
        所謂的“三流合一”是指資金流(銀行的收付款憑證)、票流(發票的開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勞務流)相互統一,具體而言是指不僅收款方、開票方和貨物銷售方或勞務提供方必須是同一個經濟主體,而且付款方、貨物采購方或勞務接受方必須是同一個經濟主體。如果在經濟交易過程中,不能保證資金流、票流和物流(勞務流)相互統一,則會出現票款不一致,涉嫌虛開發票,被稅務部門稽查判定為虛列支出,虛開發票,承擔一定的行政處罰甚至遭到刑事處罰的法律風險。
        如果缺乏法律憑證支持和保障必然存在法律和稅收風險的。法律憑證是用來明確和規范有關當事人權利和義務法律關系的重要書面憑證或證據。主要體現為各種證書、合同、法院判決等法律文書。如出庫憑證、土地使用權證書、采購合同、施工合同等等都是法律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稽查中一直非常重視發票的“三查”工作,即“查稅必查票”、“查賬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對檢查發現的虛假發票,一律不得用以稅前扣除、抵扣稅款、辦理出口退稅(包括免、抵、退稅)和財務報銷、財務核算。當合同簽訂主體與實際收款主體不一致,造成增值稅發票“三流不一致”,合同主體總包企業可能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風險;不僅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和抵扣進項稅額,而且將受到刑事處罰的法律風險。因此,在“以票控稅”的中國,發票進成本必須保證有真實交易行為的票款一致。票據開具必須與合同保持匹配,必須保證資金流、票流和物流(勞務流)相互統一。企業應重點注意存在居間人、混淆交易人、存在墊付款項、善意取得等情形下的發票法律風險;需要約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或第三方供貨的,需要提供委托協議作為證據,以防止被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的發生。
        操作指引:
        1.第三方付款問題
        實踐中,還存在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例如工程款保理中,應收工程款的轉移帶來的付款主體變化,應當關注這種交易安排下可能帶來的風險。因此需要提供委托協議作為證據,以防止被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的發生。
        合同條款舉例:
        “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第三方交付問題
        賣方應當提供其發出貨物的出庫憑證及相應的物流運輸信息,這些材料能夠佐證“三流一致”,以防止出現虛開專票行為。特別提示,如果物權及物流與資金、票不符的,進項稅將不予抵扣。
        合同條款舉例: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貨物發出的出庫憑證、物流信息及票據,連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項下貨物系由第三方發出,則乙方需要提供與第三方簽訂的采購合同等證明以及委托第三方發貨的手續、第三方出庫憑證、物流信息及票據!
        3.指定分包付款問題
        為了避免三流不統一導致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必須在總承包合同的基礎上,業主、總包和分包簽訂《業主指定分包方的三方分包協議》。指定分包協議中必須明確“業主支付”模式(業主是指定分包方工程款的直接支付義務人)。
        合同條款舉例:
        (1)指定分包商應按經總承包商和業主確認的工程量金額,向總承包商開具工程款增值稅專業用發票,總承包商則應向業主單獨開具標明指定分包的工程款及總包管理費的增值稅專業用發票;
        (2)業主按總承包商向其開具的發票金額,在扣除管理費(如約定由指定分包商支付)后,將剩余款項直接支付給指定分包商;
        (3)業主將扣減的管理費(如約定由指定分包商支付)支付給總承包商。
        4.分批交貨、分期付款、質保金的扣留對發票開具的影響
        分批交貨:會影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時點,在甲方實際收到乙方的貨物時,乙方產生開票義務。為了防止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務必做到“三流一致”,應當在收貨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行為不會影響發票的開具,可以合并開也可以分期開。
        質保金的扣留:會影響增值稅開票金額,在缺陷責任期滿后開具。
        5.防止合同因違法轉分包等被認定無效,而造成進項稅無法抵扣。必需對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重新進行梳理。


        七、關于合同變更的約定


        風險提示:合同變更后導致的稅收損失風險
        如果涉及到采購商品品種、價款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項目發生變化的,如不相應采取作廢、重開、補開、紅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措施,將帶來稅收損失。
        操作指引:
        增加根據合同的變化情況,進行調整的條款。如果買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認證抵扣,則可以由賣方作廢原發票,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認證抵扣,則由賣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額補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減少的金額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如:在合同中約定:“本合同內容經雙方同意變更的,如果變更的內容涉及到采購商品品種、價款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項目發生變化的,則應作廢、重開、補開、紅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乙雙方需履行各自的協助義務!


        八、完善企業風險控制流程及制度


        (一)杜絕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形式,進一步規范內部承包。
        建筑業普遍存在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形式,必然會造成業務流、資金流、發票流“三流不合一”。
        1.違法轉分包已很難生存,只能采用合法的勞務分包形式
        如果稅務機關確認為非法轉包或非法分包,就會禁止總承包人抵扣進項稅額,此時總承包人的稅負將大大增加。而且從分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其進項稅額的角度來說,如果分包單位是小規模納稅人,抵扣進項稅額將大幅降低,企業稅負將上升。由于勞務分包不需甲方同意,只要發包給具備勞務資質的企業即可。所以總包方自行采購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等,僅進行勞務分包這種模式相對合理。
        2.通過勞務分包規范勞務派遣和內部勞務隊伍管理
        總承包人可以參股成立施工勞務企業,或者與外部成熟的施工勞務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將勞務派遣和內部勞務隊伍管理轉換成由勞務企業承擔的勞務分包。
        3.規范內部承包
        進一步完善內部承包的合法性。簽訂內部承包合時,必須將增值稅作為一項重要的義務指標。
        (二)加強分包管理。
        一是加強分包合同價格管理,考慮可抵扣進項稅,合理確定分包合同價格。二是加強分包結算管理,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驗工計價手續,并取得分包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總承包方應規范合同、發票、資金管理,與分包隊伍簽訂分包合同,辦理驗工計價手續,將計價款打至分包方的銀行賬戶,由分包方向總包方開具建筑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滿足增值稅下業務流、資金流、發票流“三流合一”的要求。
        (三)集團對于物資、設備機械采用集中采購模式。
        為避免合同簽訂方與實際適用方名稱不一致,無法實現進項稅額抵扣?梢越y談、分簽、分付,才能抵扣。
        方案一:“統談、分簽、分付”模式
        集中采購單位統一與供應商談判;供應商與各采購需求單位分別簽訂合同,分別發貨或提供服務,分別開具發票;各采購需求單位分別向供應商支付款項。
        方案二:“統付”模式下修改合同條款
        在“統簽”或“分簽”合同中明確,由供應商直接向各采購需求單位發貨或提供服務,分別開具發票,資金由各采購需求單位以委托付款的方式通過集中采購單位統一支付給供應商。
        (四)加強發票管理。
        虛開增值稅發票有刑事犯罪的風險、而獲取虛開增值稅發票也面臨不能抵扣銷項稅的風險。在企業內部控制中,應當提請企業關注增值稅發票的相關風險。將增值稅發票的印制、申領、保管、開具、取得等環節,都納入企業的內容制度中。同時應當對相關人員開展必要的培訓。
        (五)思考及建議。集團母子公司資質共享模式的重新架構即是否將子公司改成分公司?

                                                                                                    (摘自 南京建筑業)

        特级太黄Av片免费播放一_日本a级黄色大片免费看_性爱视频无码免费看_在线观看免费国产成人91
                     
         

        版權所有@ 南京大地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華僑路56號大地建設大廈
        電 話:025-83312041(總機) 025-85393665(預制構件、新型建材業務咨詢) 傳 真:025-83318660
        蘇ICP備110335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