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一些地方出現的軌道交通與城市發展相互脫節、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用地功能、環境缺乏協調等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城市軌道沿線地區規劃設計導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軌道沿線地區規劃設計工作,推進軌道交通與沿線地區地上與地下整體發展,促進軌道交通建設與城市發展相協調,提高軌道交通運營效益。
按照導則要求,各城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及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時,應充分結合軌道線網規劃,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通過開發強度及人口的非均等化控制,實現城市人口與就業崗位沿軌道交通廊道集約布局,力爭特大城市在城市新建地區實現50%以上的城市人口和通勤交通需求分布在軌道影響區范圍內。
在軌道建設規劃階段,各城市應協同規劃軌道沿線建設用地,完善各站點公共設施和交通設施布局,以組織城市生活為目的,使市民可以結合換乘,完成購物、娛樂、接送小孩、用餐、繼續教育等日�;顒�;在軌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通過一體化設計,統籌布局軌道站點與周邊建筑、地下空間,結合軌道交通站點,進行上蓋物業開發,建設小街坊、步行街區,實現軌道交通與地面公共交通的無縫銜接,實現軌道站點與周邊用地功能與空間的協同發展,推進城市緊湊集約發展,激發城市活力。
據了解,住房城鄉建設部去年印發通知,要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同步編制軌道交通線網規劃。下一步,還將修改城市規劃編制辦法,進一步完善軌道交通規劃要求,增強軌道交通規劃的科學性,引導軌道交通積極穩妥有序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