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汪 汀 通訊員夏 陽報道 為規范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評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正式更名為《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這是中國建設勞動學會日前在京召開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技能考評工作會議明確的。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對學會關于會議情況報告作出批示,強調“總體方向是好的,下一步應在各工種技能培訓、鑒定上多下功夫。首先要有先進、齊備的操作工具及設備,同時確保過程公正、公開、公平。在此基礎上,要大力幫助和引導技能工人就地就近就業,這樣提升技能就能逐步形成良性循環”。易軍副部長在肯定會議總體部署的同時,對進一步推進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規范有序可持續發展、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技能人才隊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據中國建設勞動學會會長鞠洪芬介紹,2004年,原建設部將原崗位證書監制和管理工作移交給該學會負責。此次更名旨在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核發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審批項目,實行自律管理”的要求,使證書名稱和內容更加適應當前行政許可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的認定工作,移交給協會或學會承擔。
鞠洪芬說,根據部主管部門意見,《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與《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技能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不屬于同類證書,前者重在職業技能水平的評價,后者是建筑工人參加技能培訓并達到相應技能水平的學習證明。兩證均為建筑企業資質申報對技術工人要求的有效證件,各地可自愿選用證書種類,但不得要求企業和從業人員重復考評、重復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