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古建筑保護這件事,已經討論得足夠多了。但“灰飛煙滅”于挖掘機之下的追悔和無奈似乎從未間斷,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對于古建筑而言,能屹立數百年不倒,實在難得,而歷史建筑、文物等“封號”也體現了它們的地位。另一方面,經歷過時代的風霜、歲月的摧殘,它們多數早已風燭殘年,輕者小病纏身,重則茍延殘喘,需要被照料。
因此,從客觀上說,建筑保護本來就是一場與時間賽跑的“游戲”,不管是日曬雨淋,還是臺風地震,自然的破壞力是它們終其一生都逃不開的敵人。
但是,更多的悲情故事里出現了“人”的身影。以剛剛被毀的佛山汾寧古道來說,頑強的老建筑們躲過了歲月的“殺豬刀”,卻沒能阻擋住現代挖掘機的鐵臂。那些鋼筋鐵骨的龐然大物,只要動動“手指頭”,就能把這些老家伙摁倒在泥土里。
從全國各地的案例來說,有的古建筑“悲情”地讓位給新樓盤,有的被“維修”成四不像,有的被迫遠離故土,遷徙到異地“重建”;還有的繼續默默等待,孤苦無援……從某種程度上說,古建筑最可怕的敵人不是天災,不是時間,而是對古建筑缺乏敬畏的人類。
那么,怎么幫它們“延年益壽”?除了撐起保護傘、做好“保鏢”等基本工作之外,還要用政策、多宣傳,鼓勵民資進入,不僅解決資金問題,也可集思廣益,使用更好更完善的方法守護好古建。
試想一下,如果把一棟古堡以白菜價賣出去,表面是“清倉大處理”了,但買家入手后必然要對古建筑進行維修,在遵照一定標準之下修好了就可以投入使用,于是古建筑不再是被保護起來的空殼子、空架子,而是又有機會發揮“余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房子有人住,才不容易壞。意大利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博洛尼亞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護”。這既保護了古建筑,又保留了原有的生活狀態和生活方式,使古建筑“活著”,充滿著生命的朝氣。
此外,古建筑的保護還離不開法律的保護傘,可以探索成立專門的機構,加大破壞古建筑的處罰力度?傊,古建筑的壽命取決于和它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們,取決于金錢、技術和社會的整體理念。
轉自《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