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棚改體制機制”,是全國棚戶區改造經驗交流會對各地提出的要求。結合房地產市場存在高庫存的情況,今年,廣西、江西等地紛紛開始試水棚改新模式,從以建設定向安置為主轉向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使政府購買或長期租賃符合條件的商品住房成為拓寬保障性住房房源的一種新渠道。這種新模式不僅可以縮短建設周期、提高補償安置效率、消化相當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還可以為當地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提供動力。
廣西 推行“以購代建”棚改模式
今年,廣西棚戶區改造擬實施“以購代建”模式。各市縣可按照房地產市場情況及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收儲一定數量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作為城鎮保障性住房,滿足棚戶區居民多元化安置需求。
目前,全區已有來賓、南寧等市探索實施棚戶區改造“以購代建”模式,共籌集6300多套商品住房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受到了棚戶區居民的歡迎。在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以低于市場價20%以上的價格購置商品住房,統一安置棚戶區居民。截至2014年年底開發區已購置3500套商品住房作為安置住房,今年擬再購置1000套。
據了解,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已將推行棚戶區改造“以購代建”工作納入推進2015年廣西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中,待自治區政府審批后組織實施。
陜西 貨幣化安置率擬超40%
今年,陜西省將繼續提高棚戶區改造工作效率,強力推進貨幣化安置。
陜西省將研究出臺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指導意見,通過實施減免費用、搭建定向交易平臺等配套政策,引導群眾選擇貨幣化安置方式,消化社會存量房,使棚戶區貨幣化安置率達到40%以上。同時,該省還要求各地按照“科學合理、依法有序、公開公平”的原則,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征遷戶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征收補償方案,依法確定工作程序,公開操作流程,確保征遷工作和諧、順利進行。
江西 不再集中新建公租房
根據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出臺的推進公共租賃住房以購以租代建的實施辦法,今年,江西省有條件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全部實行以購以租代建,原則上不再集中新建。
各地可在當地存量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中,批量或零星購買單套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控制在總量15%以內),作為當年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同時,也可在當地房屋租賃市場長期租賃單套建筑面積5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且具備入住條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安置住房等,作為當年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并在3個月內向社會公開配租。
購買或長期租賃社會房源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滿足配套完善、經濟宜居、質量合格、安全可靠的要求,所購、所租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應當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沒有結構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保證居住安全。
(轉自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