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高峰 通訊員謝元森報道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安全穩定的大局。近年來,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積極推進“平安征收、陽光征收、和諧征收”,在公開征收信息、規范征收過程、確保征收戶得到有效補償安置等方面做好工作,切實維護房屋被征收群眾的合法權益。
針對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了專門文件,對此項工作提出了詳細要求。各地根據有關要求,相繼制訂了房屋征收信息公開制度,規范了房屋征收管理和實施行為。
淮安市在2013年年初開始推行“亮底征收”,將被征收群眾最關注的每戶補償結果直接予以公示,變部分公開為全面公開、變間接公開為直接公開、變半封閉公開為全開放公開,制訂印發了《淮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亮底征收“十公開”操作細則》,明確了亮底征收操作中的“十公開”和“十嚴禁”。實施“亮底征收”之后,新征收項目基本做到了“零投訴、零訴訟、零上訪”。
為推進征收決定程序化、征收過程規范化,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堅持“程序正當、決策民主、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認真落實征收程序執行到位、補償政策落實到位、征收信息公開到位、信訪矛盾化解到位、違法違規查處到位“5個到位”的要求,積極推進“平安征收、陽光征收和規范征收”。去年以來,江蘇省房屋征收系統組織開展了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對房屋征收工作體制、方式方法、補償安置政策標準、補償結果公開以及安置房建設、征收項目推進、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進行了自查自糾和整改,全省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以及保障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針對征收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江蘇省許多市縣出臺了相應規定。如鹽城市下發了《關于規范市區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丹陽市印發了《關于房屋征收中未經登記建筑的處理意見》,南通市如東縣制訂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服務單位優選實施方案》。在征收補償過程中,蘇州市全面推行“八公示一監督”制度,南通市修改完善“十公示一監督”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行為。
補償安置是房屋征收的重要環節之一,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江蘇省各地都進行了不少有益探索。徐州市在棚戶區改造過程中堅持“不讓被征收人的利益受損,最大化讓利于百姓”的棚改理念,采用貨幣安置與實物安置相結合的辦法,采取“就地、就近、異地定銷房安置,團購商品房安置,貨幣補償安置”等多元安置方式并行的方法,最大限度滿足房屋被征收群眾的需求。
2014年7月3日《中國建設報》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