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懷民 通訊員謝元森 報道 近日,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與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實施《蘇北地區重點中心鎮建設工程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實施范圍包括蘇北地區徐州、淮安、宿遷、鹽城、連云港5市共53個省級重點中心鎮,主要圍繞重點中心鎮規劃設計、鎮容鎮貌整治改造、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景觀綠化美化等重點項目開展實施。
《方案》要求,各市、縣(市、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分類指導政策,規范項目實施程序。對投資額達到一定數額的項目必須履行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程序,全程實行陽光操作,選擇優質施工單位承擔項目實施任務。狠抓工程實施管理,及時準確掌握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組織技術人員定期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現場監督或抽檢。凡存在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記入檔案。規范項目資金管理,切實按照項目建設規模抓好項目預算、決算,確保?顚S。此外,還要建立工程建設月報制度,要求各市、縣(市、區)每月25日前將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
據了解,目前,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已制訂《蘇北地區重點中心鎮建設工程省級引導資金獎補辦法》,明確了工程獎補標準,其中規定省級重點中心鎮法定規劃編制補助資金為30萬元/鎮。
2014年6月20日《中國建設報》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