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年南京市工程監理企業
資質核查工作的通知
寧建管〔2013〕35號
各區(浦口、六合、江寧、溧水、高淳)資質管理部門,有關工程監理企業:
現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13〕491號)(附件一)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核查范圍:我市已取得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
二、申報時間安排:請各區主管部門、各工程監理企業于2013年9月4日前在“江蘇省建設工程監理管理信息系統”及南京市建筑安裝管理處“網上信息管理系統”完成網上有關申報,并向市建管處監理管理科提交相關資料。
三、企業申報程序:
1、基本信息已錄入南京市建筑安裝管理處“網上信息管理系統”的企業,持“企業身份認證鎖”在網上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修改、上報。(“監理企業網上信息管理系統填報注意事項”詳見附件二)。
2、企業在提交資質核查材料前需將本企業所有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江蘇省監理工程師”及“江蘇省監理員”在南京市建筑安裝管理處“網上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并提交,然后做“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身份確認工作(“江蘇省監理工程師”及“江蘇省監理員”的身份確認另行通知):
①市區企業持本企業所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南京市建筑安裝管理處監理管理科進行身份確認;
②各區企業持本企業所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注冊地主管部門進行身份確認。
3、待企業將“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身份確認完成后,各區企業向注冊地主管部門提交資料后由區一級主管部門統一上報,市區企業將資料直接報市建管處監理管理科。
四、提交資料要求:
1、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2、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3、本年度已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一份;
4、有效期內信用手冊復印件一份;
5、監理企業現有國家注冊人員核查表(見省廳通知附件2);
6、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
7、國家注冊執業人員近三個月社保證明;
8、省廳核查名單中提及的23家監理企業還需提供:企業近兩年有無第158號部令第十六條所列的不良行為的情況說明(自行逐條核實,加蓋企業公章)。
以上要求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與市建管處監理管理科聯系,電話:84632226、84632222 。
附件一、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13〕491號)
附件二、《監理企業網上信息管理系統填報注意事項》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