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寧各企業:
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小型項目管理師延續執業工作的通知》(蘇建建管〔2013〕245號)的文件(見附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通知如下:
1、請各企業按照附件要求準備材料,并務必于2013年8月30日前將材料送至市裝飾辦301室,逾期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將自行失效。
2、請各企業再準備一張小型項目管理師的近期一寸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單位名稱及小項師的姓名,與材料一并送至市裝飾辦301室。
聯系電話:83630013 、83630012、83630011。
南京市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