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縣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面啟動以“九整治、三規范、一提升”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簡稱“931”行動)。計劃用三年左右的時間,通過開展整治行動,有效解決全省城市建成區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現象,改善城市市容面貌,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提高城市長效管理水平。
7月5日下午,全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座談會在南京召開。省政府副秘書長謝潤盛主持會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周嵐、副廳長宋如亞,以及13個省轄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和牽頭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會議解讀了《方案》主要內容,重點就做好2013年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專項部署。
周嵐在講話中指出,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是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在工作中要處理好“城市與鄉村、省里與地方、當前與長遠、建設與管理、統一標準與分類指導”等“六個關系”。
謝潤盛在會議總結時強調,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十分明確,關鍵在于抓落實,當前各地要盡快建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組織領導機構,確定牽頭部門,明確職責分工,抓緊研究制定2013年度整治計劃,確定年度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