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畢業的小廖是重慶市一家建筑公司的勞務派遣工,每月工資2000多元,沒有五險一金。他發現,與他從事同一份工作、工作時間也一樣的正式工同事,每月工資幾乎是他的兩倍。前不久,公司發放端午節福利,小廖的所得也只有正式工同事的一半。
干同樣的活,勞務派遣工的待遇卻遠不如正式工,這種現象今后將得到改觀。自7月1日起,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將改變上述不公平現象。新法的最大亮點就是明確規定了勞務派遣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
同工不同酬由來已久
其實,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在建筑業內并不少見,部分企業,甚至是國企和央企,為了壓縮行政成本,均大量招聘臨時工或勞務派遣工,后者大多集中在建筑業、制造業等領域,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則采用臨時工和勞務派遣工這兩種用工形式。
據了解,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我國在法律意義上已經無正式工和臨時工之分。然而,一些用人單位將過去的臨時工轉變成了勞務派遣工。盡管勞務派遣工應當從事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但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卻越來越多地使用勞務派遣工。
全國總工會的一項調查顯示,全國被派遣勞動者人數2011年達到約3700萬人,占國內職工總數的13.1%。
針對這一不合理現象,新法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所謂的勞務派遣是由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首先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再由后者代替用人單位招聘員工,進行派遣分配。而事實上,為逃避責任,大多數用工單位自己面試和招聘員工,卻與員工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工的工資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這在建企內尤為常見!艾F在公司新招聘的員工大多屬于勞務派遣工,如果實行同工同酬,會給派遣工一定的歸屬感!毙×握f。
嚴控勞務派遣用工數量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林嘉表示,勞務派遣的“繁榮”發展,是企業降低用人成本,追求用工靈活性的顯現。由于過去我國對勞務派遣的法律規定留有空白,勞務派遣濫用現象普遍存在,在實踐中引發了諸多問題,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據記者了解,一些企業將勞動者整體打包給勞務派遣公司,將正式用工變為勞務派遣,或者以外包承攬等方式偽裝派遣,規避建立勞動關系。
新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企業的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從事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林嘉表示,新法從立法層面解決了當前勞務派遣規范缺失和模糊問題,有利于實現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對于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維持勞動力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不過,林嘉也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對于新法,最根本的是用人單位加強守法意識,適時調整用工方式,通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實現勞資雙方的共贏。
勞務派遣工去留難測
有專家指出,新法是人權發展進步的表現,但是新法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這將導致很多勞務派遣工失去工作機會。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國有大型重點企業監事會主席倪小庭曾公開表示,1998年全國有196家央企,在冊職工3000萬人;現在,央企有117家,在冊職工1000萬人,十幾年間減少了2/3的正式工數量。從表面上看,央企是減員增效了,但目前的實際用工量依然是3000萬左右。這其中,勞務派遣工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對此,相關專家表示,一些國有單位對編制的控制特別嚴格,不少單位的工作運轉卻又依賴勞務派遣人員。在整體勞動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大幅提高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以及把這些人轉成正式員工,短期內較難實現,因此很大一批勞動派遣工的去留便成了問題,立法者想通過修訂舊法來解決勞務派遣工被濫用問題的期望可能會落空。在之前的勞務派遣中,多數屬于假派遣、真用工,而企業一旦將大量勞務外包,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問題又會成為眾矢之的。
“最近我又得看《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了,據說這幾天單位要組織考試,一部分勞務派遣工有可能轉正,還有一批可能會被裁掉!毙路ㄗ屝×斡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