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住建委獲悉,市政府正式批轉“市住建委關于全面推進南京市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從今年6月1號起,全市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全面實行綠色建筑標準。
意見明確,6月1號起,全市范圍內政府投資的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八大新城區和四個國家級開發區內以及省級以上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示范區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
此外,為推廣綠色建筑,意見還提出,商業建筑超過1萬平方米、達到二星級以上的綠色建筑將給予一定容積率獎勵;符合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的建筑工程,則享受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全額返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