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臺并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這意味著一房兩證的時代將面臨終結。
其實,早在2007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就已經被寫入《物權法》,但幾年過去了,這項制度一直未落地。有關專家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具體推行過程中還面臨著登記機構重疊交叉、依據繁雜以及多頭行政等問題。
具體時間終落定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地區實行的是房產和地產分開登記制度,房產由建設部門負責登記,地產由國土主管部門負責登記,即所謂的一房兩證。此次國務院明確了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期限,引發了業界的強烈反響。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其微博上評價了這項政策,并大膽預測“如果今年實施這樣的好政策,房價馬上會跌”。
首都經貿大學土地資源與房地產管理系主任趙秀池認為,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于兌現《物權法》的承諾,實現服務型政府的轉換,保障權利人及市場交易行為的安全,有利于國家不動產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此外,國家在制定調控政策時將更加心中有數,限購、征稅等將更易于操作,有利于我國誠信制度的建立,杜絕交易中的欺騙、弄虛作假等行為。
趙秀池還指出,如果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能夠實行全國聯網,并且與以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相結合,那么有關部門就可以對居民住房情況了如指掌,實現全國范圍的統一調控。目前區域性調控政策較多,不同城市的買房人信息沒有實現聯網,就算某個城市限購了,他(她)也可以到另一個城市以無房戶的身份去投資。
制度推行懸而未決
其實,房、地本身就是一個整體,《物權法》第十條第二款早已明確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然而6年過去了,這一制度并未落實。
趙秀池表示,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會面臨很多困難,不動產登記的依據五花八門,依據文件繁雜。從登記范圍上看,現行的不動產登記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草原、森林、林木、海域、礦產等的所有權登記、使用權登記、抵押權登記和資產性登記,其法律依據分別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和《礦產資源法》等,登記工作分屬十多個不同的部門,法律依據分散、權屬證書不一、登記效力不同。
南京工業大學房地產管理系主任、天誠不動產研究所副所長吳翔華認為,部門利益分割是推進難點之一。這一制度涉及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有的部門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情況復雜。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推行將導致部門之間行政權力的重新劃分,由于部門間的利益各不相同,且整個行政體制沒有完全統一,因此推行難度較大。
或助住房信息聯網
據了解,《物權法》自實施以來,廣州、上海、深圳等地已探索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但也僅限于房、地登記機關的統一。
吳翔華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需要在法律、管理和技術這三個層面上逐一推進,要求土地和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合二為一,統一相關法律。在技術方面,不同的數據庫要進行對接,原來的不動產登記是由多個部門進行分散登記的,登記流程互有差異,造成了信息分散、重復登記、數據不統一等問題,應在全國范圍內確定統一登記的條件和標準,明確登記機構的法定職權和登記流程。
趙秀池也認為,政府應設立專門的行政機構來負責不動產登記相關事宜,明確登記機關、主管機關及其責任、義務。從長期看,還需要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建立相應的法律規范、實施細則,以作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依據。此外,還需明確登記范圍、登記程序、登記內容、登記簿及登記權證的式樣等事項。不僅如此,她還建議,要建立登記信息公示、公開、信息共享制度,確保登記的合法性、有效性,真正保護權利人、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
此外,也有專家表示,要完善制度,必須使其系統化,如戶籍管理制度、全國住房信息共享體系以及監察審核制度等。住建部一直在推動住房信息聯網工作,目前全國有4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聯網工作已經完成,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將有利于進一步實現住房信息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