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網站上獲悉,根據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下發的《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計劃》(簡稱《計劃》),今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將于6月底前完成對64個地級市的例行土地督察。
《計劃》指出,今年將加大對土地調控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督察力度,加強對地方政府及與土地管理有關聯業務的政府職能部門履行土地利用職責的全方位監督,重點開展對土地審批、征轉、供應、開發利用、執法和抵押融資等全過程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和房地產調控的要求,加強對地方政府執行土地供應和調控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