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指出,2010年檢察機關將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作為重點工作。在曹建明列舉的重點工作中,與建設領域相關的占了3/4。
曹建明在工作報告中說,2009年各項檢查工作取得了新進展。在維持市場經濟秩序、保障政府投資安全方面,檢察機關與有關部門配合有力,對民生工程、地震災區災后恢復重建等重大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加強監督,積極預防并依法查辦了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嚴肅查辦了發生在土地出讓、規劃審批、招投標等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6451起。深入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在資源開發和經銷、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領域,立案偵查了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218起;在能源資源、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檢察機關共起訴了非法采礦、盜伐濫伐林木、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5137人,立案偵查了非法批準征用土地、環境監管失職等瀆職犯罪案件2966起;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檢察機關堅持預防關口前移,在重大建設項目中開展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預防建議15149條。完善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將查詢范圍從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5個領域擴大到所有領域,向工程招標等單位提供查詢48238次。
曹建明指出,2010年將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將嚴肅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犯罪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嚴肅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犯罪案件,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