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下發《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允許各地利用貸款貼息引導社會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通知》指出,為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投資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和運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降低社會資金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融資成本,各地可以采取貼息方式,支持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從商業銀行融資用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級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包括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均可用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貼息。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幅度、年限等管理辦法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